对未到期的天津交强险“老保单”,各保险公司要按照新规定进行理赔。也就是说,截至今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天津交强险保单,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按新的责任限额进行理赔。自2月1日起,机动车保险事故的责任赔偿限额扩大了。根据保监会规定,对截至今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天津交强险旧保单,在该时间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今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因此,旧天津交强险保单持有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将自动“切换”为新的12.2万元责任限额。
机动车互碰赔偿手续简化
据悉,无责方机动车天津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由原来的400元调整为100元,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全责方在本方天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而不需要无责方将100元支付给全责方后再到保险公司索赔,简化了无责赔付的手续。
索赔需提供哪些证明资料
在投保天津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