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买了8个月的新车,居然发生自燃,烧得面目全非,这让李文华最近很郁闷。然而让他更郁闷的是,厂家表示事故责任在于车主曾更换过车灯,属于“私自加装、改装汽车电器,起火原因与汽车质量无关。”双方为此协商多次仍无结果。汽车自燃,这个责任究竟该谁来承担?
郁闷:
新车接二连三“出事”
李文华是乐山市中区水口镇徐月村人,在乐山城区凤凰路北段经营一家杂货店。为方便物品运送,李文华于2009年9月14日在位于乐山城区的四川乐山联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北斗星轿车。新车上路约10天左右,就开始出现问题。“中控修过两次,空调开关还没用就坏了。”接二连三的事情,让李文华心里有了阴影。9月底的一个傍晚,正在送货的李文华发现车灯突然坏了,为了照明,李文华赶紧在附近的一家维修点更换了两个车灯。然而,让他没想到是的是,就是这两个车灯,阻断了他爱车自燃后的索赔之路。
无奈:
8个月新车烧成骨架
今年5月1日23时左右,当李文华驾车行至乐山市中区罗汉镇至水口镇之间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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