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国务院原则通过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行5%的购置税优惠。2010年,这一优惠调整为按7.5%征收。
今年该优惠政策取消后,以一辆10万元的1.6L排量或以下的乘用车为例,将不得不多缴纳2500元的购置税。
●点评:今年车市不给力,很多人认为购置税等优惠政策取消是主因。自购置税优惠取消后,今年元旦起多家4S店销量就出现了直线下滑,尤其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小排量车型本来就是用来代步的,高达几千元的购置税影响不小。在用车成本逐年增加的今天,部分购车群体观望情绪愈浓。而今年小排量车的销量确实不给力,不再出现一车难求的局面,很多车型直接开打价格战,降价上万元的小排量车比比皆是。可以说,购置税优惠取消前透支了部分小排量车的购买力,因此,购置税优惠取消,短期内对小排量车的销量确实影响较大。
今年开始,小排量车优惠政策调整为1.6L以下车型(含1.6L)购置税按7.5%征收,年底到期。日前,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负责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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