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报纳税服务科文书受理岗。附报资料有:通用缴款书复印件一份、能够跨行操作的信用卡或存折及其他需报送的资料。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表时,要将项目填写准确、齐全。
2、纳税服务科受理后经审核无误将退税资料交分管领导签字,传递到政策法规科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分管局长签字审批,并将退税资料录入有关系统。
3、分管局长审批后,由收入核算科负责开具收入退还书,连同《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通用缴款书复印件送国库办理退库业务。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的规定:“第二十条 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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