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保低赔”有了说法
在商业车险条款中,作为主险的车损险要按照新车价投保,但却以使用后旧车的实际价值理赔,也被车主认为是“高保低赔”的霸王条款。对此,修订后的新条款中明确规定,车损险“投保时按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其实现行条款中是有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或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三个条款来选择的,一般选择的是新车或协定价格。”产险公司业内人士对记者解释说,车损险是主险,所以也是商业车险中保费最贵的那部分,车价越高,保费自然就越贵。“以现行条款,虽然可以协商或按照新车实际价格投保,但有最低下浮20%的限制,对于使用年限较多的车来说并不划算。例如,新车价20万元的车投保,就算是用了很多年现在只价值10万元了,但车损险保额最低只能是新车价下浮20%,也就是按照16万元来投保。但这辆车如果发生全损,无论是按照20万元,还是16万元投保,最高只能按照实际价值10万元赔偿。”
上述人士算了笔账,这最高的20万元与最低的10万元保额相比,其保费相差可高达千元。但他也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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