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大队的交警在路面执法检查当中依法查处了部分机动车所有人不按照相关规定粘贴2013年交强险标志的行为。2013年交强险标志是缴纳2013年交强险的凭证,应按照规定粘贴于汽车前风挡玻璃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013年交强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上面有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私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的所有人在保险公司足额缴纳2013年交强险保费后,保险公司就会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和2013年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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