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21”自然灾害发生后,机动车辆受损数量众多、受损情况复杂。为进一步做好车辆保险理赔工作,在北京保监局指导下,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协调在京各财产保险公司,就受灾车辆保险理赔事宜作出六项承诺。 据介绍,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内,承担因暴雨责任导致的车身、车内饰、车上电子元器件等各方面损失,以及发动机进水后对发动机的拆装、清洗、换油等费用;在附加险“涉水损失险”(或类似附加险条款)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因水淹、涉水行驶、在水中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相应损失。 承诺一:各保险公司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执行适度宽松的理赔政策,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足额赔付”。 承诺二:保险公司处置因暴雨受损车辆时,积极协调汽车修理企业先行采取车辆排放水、晾晒、内部电路封堵保护等必要处理措施,再开展车辆查勘定损等后续工作。 承诺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内,承担因暴雨责任导致的车身、车内饰、车上电子元器件等各方面损失,以及发动机进水后对发动机的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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