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行修改后的新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挂车从当日起将不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利好:显隐成本双下降
这个新规定对我们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非常可喜的好消息。天津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虽然从2003年起就开始尝试甩挂运输,但该公司此前在大规模添置挂车方面一直心存顾虑。究其原因,挂车也要投保交强险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显性的经济成本是一方面。据了解,一辆普通挂车一年交强险的投保额约为1344元,一辆集装箱挂车一年交强险的投保额约为1194元。该公司目前拥有挂车200多辆,免投保交强险后,计算下来一年可节省20多万元。
成本的下降在宁波港铃与物流有限公司也表现得很明显。该公司目前拥有挂车120辆,免投保交强险后,每年可节省15万元左右。“虽然一辆车要交的费用并...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