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社会“稳定器”作用的交强险连续亏损的事实刺痛着行业神经,变革呼声日益高涨。目前的交强险经营模式一方面被要求体现社会效益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另一方面又要实行商业化运作,经营亏损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长此以往,将形成系统风险,不利于交强险的长期正常经营。
一、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287亿
自2006年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下简称“交强险”)开始实施以来,交强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为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合法权益、促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然而,交强险制度在积极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的同时,其本身的经营却长期持续亏损。统计数据显示,自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累计承保亏损达287亿元,投资收益累计为114亿元,两者相抵后,累计经营亏损达173亿元,经营利润率为-5.2%。
虽然各家保险公司经营费用率正逐年下降并趋于稳定,但这些并没有力挽狂澜。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执行的交强险费率显然不足以覆盖交强险的赔付及经营成本,这在一些车种及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数据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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