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和凭证一起被盗 2005年7月,李先生为自己的轿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及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险种,保险期为1年。 2005年11月17日上午,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轿车于该日凌晨被盗,随车被盗的还有放置在副驾驶座前工具箱内的车辆保险单正本等。同日,李先生就车辆失窃事宜向保险公司报案。 嗣后,李先生又向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报失登记,并登报进行了公告。次年7月,公安刑侦部门在李先生报警时出具给其的案件接报回执 单上注明“案件已破,车未缴获”字样,并加盖了公章,同时写明了刑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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