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在2007年曾遇到一件烦心事。他买了不到一个月的一辆二手捷达车出了交通事故,然后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但保险公司却以“车主名与保险单上的投保人不相符”为由拒绝了他的赔偿请求。
那之前,林先生从二手车市场买了辆二手捷达车,花去4.5万元,交易时,林先生询问了原车主方某有关保险的问题,方某告诉他,说该车已经买了保险,还有11个月才到期限,并把保险卡和保险单交给林先生。当时,林先生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
谁能料到,林先生的车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林先生马上找到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以保险没有过户为由拒绝赔偿。当时,保险公司称,参保客户的小车在被转卖的情况下,只有二手车车主办理了保险过户手续,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才生效。所以像林先生这样的情况,他们也是无能为力。
原来,按照当时的《保险法》规定,二手车过户后,车险如果没有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其实,在买到二手车的时候,车辆的户籍过户与保险过户是两种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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