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保险的好感,源于1985年。那年冬至的夜晚,家乡有烧野火驱鬼的习俗,不料弄巧成拙,引燃了村庄里的草堆,顿时大火蔓延,一村几十间农舍付之一炬。第二天,乡干部闻讯赶来,带来了意外的惊喜,那就是保险金。原来,我们村集体参加了农村财产险,当初10元钱一户的保费,为我们重建家园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从此我记住了投保的好处。
我参加工作以后,正值我国保险业蓬勃发展的时期,上门来推销保险的业务员差点把我家的门槛都踏破,我为家人买了许多保险。
2004年8月的一天,儿子被邻居家的小狗咬了一口。碍于情面关系,我没有向邻居索赔医疗费用,而是委托保险业务员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有料到,我买了这么多的保险,偏偏没有投“意外伤害”险。我只得自己吃进将近700元的治疗费。
自从买了私家车后,买车险是必修课。车子一旦肇事出险,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善后服务交给修车厂倒也省心省力。但我也曾经有过“吃药”的经历。2007年8月的一天,大雨滂沱,我驾车在路口与一辆山东籍的车有了“亲密接触”,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我们各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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