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者将被提高车辆保险费率!”上周,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的一番表态,再次给司机们提了个醒。该负责人称,为遏制酒后驾驶,将增加经济处罚手段,下一步公安部将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对此,成都本地保险业人士上周告诉记者,将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其实保监会两年前就曾动议过,不过当时由于各方面条件不成熟,目前全国仅有上海在试点交强险保费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本地保险业人士表示,随着今年四川车险信息平台逐渐实现联网,保险费率“双挂钩”已不存在技术障碍。
保监会
鼓励地方率先开展
“双挂钩”试点
“酒后驾车目前还未与保费挂钩。”四川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现在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仅是理赔次数,车主上一年度理赔次数越多,第二年保费也越高。不过,提议将酒后驾车纳入保费浮动系数却不是新鲜事,早在2007年,保监会就考虑将交强险费率与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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