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全国将统一使用中国保监会统一监制的车险保险单证,原有各保险公司印制的同类空白单证也将停止使用。当您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 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同时,在确认车险保单的同 时,应该避免踏入以下四大“雷区”: 第一、重复投保。就是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款,如某人为自己的车先 后在两个保险公司投了保,幻想到时能得到保险公司双份赔偿。岂不知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 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第二、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如某司机的车辆价值10 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 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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