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的无责免赔条款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的广泛争议,广大车主取消车险无责免赔条款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已有司法系统通过判决认定无责免赔条款属无效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无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应该赔付,然后获得代位追偿的权利。 次要责任赔30% 近期,刘先生驾车与一辆横穿马路的农用三轮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刘先生负次要责任。后来对方出院后,刘先生赔付对方住院费、车辆损失费和务工费等共计4800余元。同时,刘先生在4S店修车又花费了2400元。 可是当刘先生去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告知他负次要责任,只能赔付修车费用的30%,其他的费用要找对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对方的农用三轮车根本就没有买保险,怎么跟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要理赔款呢?”刘先生反问道:“保险公司这么做不是明显推卸责任吗?” 截至目前,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刘先生只收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30%的修车费和对方的医药费,共计1200余元,还有6000多元的花费无法得到理赔。“既然全险无法全保,那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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