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向部分保险公司发出了《大连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暂行)方案(征求意见稿)》,这是本月第四个尝试车险费率浮动试点的地区。此前,深圳和厦门分别就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和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江苏省获保监会批准实施交强险差别费率改革试点。 大连拟定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表》显示,大连地区的车险保费浮动系数指标主要根据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和平均年行驶里程进行测算,其中赔款记录系数共分为7个档次,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的,可以在现行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费率表的基础上打7折,但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则要上浮30%,同时,平均年行驶里程这一方案与年初北京实施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和最近深圳地区公布的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相比,浮动范围并不算大。例如,北京地区连续5年没有发生赔款保费可以低至4折,而上年发生8次及8次以上赔款,保费则要上浮200%。深圳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则将赔款记录系数分为10类,对连续3年及以上没有发生赔款的可以打5折,上年发生10次以上赔款的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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