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陈女士致电本报讲述了自己典型的“无责不赔”遭遇。 去年3月的一个夜晚,在北京怀柔庙城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驾驶进口越野车的陈女士,与突然闯出的左侧直行帕萨特相撞。陈女士没有受伤但车辆受损严重,帕萨特男车主没有受伤,但乘坐该车的三位妇女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个伤势最严重的共花费医药费30多万。陈女士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为了救治伤员她积极向伤者垫付7.7万元治疗费用,自己修车共花费8.8万元。经交警事故认定,这起事故为“帕萨特”全责。陈女士的车辆在太平洋保险投保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车险,事故发生后,她在24小时内向公司报案,讲明情况。然而,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当时就告诉陈女士,由于是对方全责,尽管陈女士车险保障充分,但她的损失只能由责任对方车主或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根据车险条款,太保无法给予赔偿。但是,帕萨特车主只投保了交强险,其他商业车险均未购买,因此陈女士无法通过对方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帕萨特车主至今没有向陈女士做出任何赔偿,并表示无力支付。然而,陈女士的律师调查发现,帕萨特车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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