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商业车险改革再次向前大跨步。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新发布的《示范条款》依然将重点放在车险霸王条款的约束上,并确认实行“实保实赔”和“代位求偿”机制。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虽然《示范条款》是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行业范本,但各家险企真正按照范本来修改条款还需要提前完成费率测定、示范单证设计等一系列工作,最理想的进度是在今年内落实。
实保实赔取代“高保低赔”
《示范条款》则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按保额进行赔偿,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额内计算赔偿。这意味着今后车主在为爱车投保时,是依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来投保。
此外,《示范条款》中也取消了保险公司的“无责免赔”,规定因为第三方车辆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代位行驶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出险后,也可以选择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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