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08年,准备赶飞机的美籍华人孙仲(化名),在上海城市航站楼等候机场巴士行走至航站楼地面铺设的一块钢板上时,踩到了钢板表面的油渍,进而滑倒,导致左股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
2011年,孙仲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上海空港巴士有限公司提出巨额经济赔偿要求。近日,上海静安法院新近一审判决由空港巴士公司赔偿孙仲各类经济损失计73.34万余元,另赔偿孙仲公证、认证和鉴定费6386.27元。
拍案说理:
孙仲的这一案例引起了不少企事业单位的关注。部分企业对此判决持保留意见,认为事发地点是车辆行走通道,行人不应该进入该区域内,应当减轻赔偿责任。
但法院认为,该起事故发生地位于空港巴士公司的经营场所内,且非封闭区域,作为该公司理应承担保障乘客的安全义务,却未及时清除钢板上的油渍,也未设置警告标志或安排专人看护,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就此案例,来自苏黎世保险北京分公司责任险部的张霞分析称,在该起事件中,如果上海空港巴士有限公司购买了公众责任险,那么,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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