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车损险“高保低赔”遭到不少投保人质疑:“高保低赔”是否是霸王条款?是否有失公平?
实际上,中国的车损险条款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受车辆价值不断变化特点的影响,车损险始终保持着不定值保险的特征,在2000年才真正在条款中加以明确。不定值保险,即承保时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并不约定标的价值,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核定标的价值,并按是否足额投保确定赔偿办法和赔偿金额。因此,车险作为不定值保险直接决定了其投保时,保险金额的确定与赔付时的保险价值之间会有一定的差异,而投保时所确定的保险金额只是计算保费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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