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法学院的滕女士最近感到很窝火:去年投保的家用轿车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可收了保费的保险公司却说“没有交费记录”,由此造成了轿车维修费用扯皮。滕女士质疑这家保险公司:“我有保险公司的保单、发票,我的保费哪去了?” 滕女士对记者说,她有一辆美日牌小轿车,上年度保险到期后,去年7月24日,在这家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劝说下,又再次续了保,共交纳了1843元的机动车险综合险保险费,保险单号是AJ56ⅡX03000344,发票号是鲁:030002812,经办人、制单人、核保人、公章等一应俱全。 她说,去年春节前,她的轿车在一次正常驾驶时,底盘受损,遂把车送到与该保险公司有合作业务的一家汽车修理厂,维修费用总共800多元。因为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之间可以直接结算有关费用,当时车辆修好后,自己就把车开走了。可到了3月份,汽车修理厂方面突然来了电话,说她这辆车保险费未交,保险公司不予支付修理费用。 滕女士找到了这家保险公司,询问有关情况。该保险公司答复说,总账目表上显示没有交费记录,让滕女士本人去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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