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小王是一个新手,刚考到驾照,技痒难耐,星期天向朋友借了辆车,在小区附近练车。恰巧小王的弟弟拎着两瓶酒迎面走来,因为好多天不见,小王心里一阵激动,手上一打滑,竟斜斜地向弟弟撞过去。赶紧刹车,还是把人给带倒了。到医院里一查,小腿轻微骨裂,花了不少医药费不说,还有两个月不能上班。小王和弟弟两人心里直叫屈。 车主知道这辆车是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便安慰小王,并一起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结果:保险公司明确告诉小王,这事他们不管赔。因为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上写得清清楚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受到伤害,一律不赔!通俗来讲,所谓的“第三者”,已把四种人排除在外:即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 小王只能自掏腰包了,谁让他误伤“自己人”呢? 评点:保险中的“第三者”可不是那个插足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在这次意外事件中,如果小王撞的是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保险公司都是要赔的。不过,小王的弟弟要是买了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的话,兄弟俩在经济上的损失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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