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骑摩托车的张先生将一个逆行骑自行车的人撞伤,交警判定张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但要承担所有的事故费用,张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10月9日晚,张先生骑摩托车时将一位骑自行车逆行的女士撞成轻伤。事后,交警向张先生出示事故认定书,判定被撞的人负全责,张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在“损害赔偿责任”一栏注明:被撞人不承担损失费,张先生承担100%的损失费。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为给伤者看病,现在已经花去400多元,病人还要继续观察治疗。“我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交警判定我不承担事故责任,拒绝理赔。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上保险还有什么意义呢?”张先生一脸无奈地说。 昨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赵先生告诉记者,张先生投保的是第三者事故责任险,保险公司理赔时只看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裁定投保人承担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会及时理赔,如果裁定没有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此次事故发生是由于骑车人逆行所致,认定书说张先生没责任,那保险公司就不会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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