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拉萨市现有私车数量超过3万辆,平均12个拉萨人就拥有一辆车。这样的人均汽车拥有量在全国位居前列。但是人们的安全意识却没有随着汽车的数量增加而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薄弱。对交通法规不够熟悉和了解,对购买保险的态度也不够积极热情。西藏近几年出现的购车热潮,汽车保险在道路交通安全体系中的作用已越来越重要。 今年5月1日,全国开始实行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98条第一款明文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并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费的2倍罚款。”即第三者责任险是一条法定强制险,任何一个车主都必须购买。所谓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这里强调的是“他人”,也就是第三方。保险公司所负的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中是这样规定的: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