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只有临时牌照而且还是假牌照的奔驰S280发生了车祸,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遇到了难题。为此,车主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奔驰车车主北京知识安全工程中心诉称,去年2月5日,该车在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项目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金额达90万元。同年7月6日12时,该车在大兴区大里路与一农用车相撞。在华安保险公司的要求下,车被拉到修理厂拆解定损,但事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7月9日,华安保险作出拒绝理赔通知称:“经过向发证机关车管所核实,该车的临时行驶号牌是伪造的。”法官当庭宣读了法院调取的车管所鉴定,该牌照确为伪造。法庭上,双方围绕两点展开了辩论。 争议一 假车牌是不是伪造单证 被告:奔驰车车主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合同中也规定:“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 原告:临时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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