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层法院对这类案件出现了互相矛盾的处理,法官呼吁尽快出台配套法规统一尺度 同样是状告保险公司,不同的法院却出现了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不担责任”两种判决。昨日,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法官对《道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尽相同,对一些“道法”案出现了互相矛盾的处理方式。有的基层法院已暂缓审理此类案件,有的基层法院则中止了此类案件的审理。 撞人 判保险公司赔偿 去年6月28日,司机吴亮达驾驶一辆客车行至海椒市,正遇王建强横穿马路,双方发生碰撞,王建强受伤。交管部门认定:王建强违法横穿马路,负事故全部责任。吴亮达没有违法情节。王建强根据《道法》第76条规定,将吴亮达告上法庭,索赔2万余元医疗费等。吴又反诉王,要求退还他垫付的数千元医疗费等。审理中,吴申请法院将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 去年12月,锦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建强交通事故损失的2万余元费用。其中,保险公司支付王建强1.6万余元,支付吴垫付的近4000元医疗费。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该案至今未结案。...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