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陈福全诉北京市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对于被告提出的四项拒赔理由均持不同意见。此案将于8月21日开庭审理。 地下车库撞死保安员 2005年 2月 23日,北京世纪飞驰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飞驰”)的驾驶员于旺驾车外出办事,当车辆自太阳宫国际公寓地下车库向外行驶时,将保安员代进伟撞死。该车曾在北京市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北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万元。 2005年 9月 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于旺有期徒刑3年,并判决于旺赔偿受害人家属代长久经济损失141277元,世纪飞驰对被告人于旺的赔偿数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世纪飞驰于 2005年 9月 12日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家属 10万元。 之后,世纪飞驰的法定代表人及该车投保人陈福全向华安北分提出保险赔偿申请,华安北分拒绝赔偿这笔保险金。于是,陈福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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