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
第三者责任险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江省宁波市镇海法院7日审理一起第三方损失赔偿案件,严某开车致第三方受伤但无钱赔偿,要求保险公司直接为第三方理赔,保险公司拒绝接受。最终,法院打破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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