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附加险是机动车“车碰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以下称:主险)的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没有规定的,适用主险条款的规定。
第二条 在淹及发动机的水中行驶导致的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附加险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第四条 对本附加险条款第二条规定的保险事故,本公司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车辆实际损失的80%,且不超过约定的全损保额。
2009版机动车险计算条款第二章车辆损失险部分第一条载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第六条载明,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导致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条款对“暴雨”的释义为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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