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损车一般有两类。一是在物流过程中产生的质损,这类车辆,经销商在修复后,可以取得合法的销售资格;另一类则是用过试驾的车辆。商家通常会对质损车进行内部处理或者低价销售。但质损车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车主在购买质损车前必须先对车辆状况进行详细了解以免上当。
如果不是查保险记录,铜梁的叶女士根本无法发现她的车曾在贵州出过事故,重庆一家4S店更换前挡风玻璃后作为新车卖给了她。
2012年1月8日,叶女士从这家4S店购得一款小众品牌越野车,裸车价26.98万,在店里做了装潢、保险。年底,电话车险销售员说,保费无法优惠。保险公司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显示,该车2011年12月29日停放在遵义4S店,前挡风玻璃损坏,保险公司赔付了4950元。店方解释为“员工个人行为”,不过这已是该店一年内发生的第二起类似投诉。
叶女士向巴南区消委会投诉,调解无效,遂起诉至巴南区法院。目前已开庭审理过此案,尚未判决。
一年内连发两起,到底是员工个人行为,还是公司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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