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执行至今,仍有部分人不懂交强险,无责方车主因为没有及时申报,需要承担原本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赔偿。
【案例】 48小时内不申报,为对方交强险掏包
近日,车主甲遭遇了莫名其妙的晦气,不仅车被撞了,而且维修费用还要自负。他在马路上小心翼翼地行驶,竟然遭遇了另一辆车追尾相撞。经交警处理后,对方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撞得不是很严重,甲两天后才将车送回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800元。当甲把收据交由肇事方索赔时,对方只赔了400元。原因是由于对方的车辆也造成了损失,虽然双方都购买了交强险,但甲没有在48小时向自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肇事方申请赔偿,最后导致了自己为对方的交强险赔掏腰包。
有类似甲同样遭遇的人并不是少数,因不懂交强险而导致自掏腰包赔偿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车主因为没有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导致无法为肇事车辆索取到交强险的赔偿。以上无责方由于不原意自掏腰包为对方支付400元,双方经常为此而出现赔偿纠纷。
笔者还了解到,大部分车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