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自实施以来,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于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
为了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有效保障,更好地发挥交强险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作用,保监会日前向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下发了加强有关交强险承保工作的通知。
保监会已出新规买交强险可即时生效
保监会2009年4月1日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规定,今后,投保人购买交强险可享受“即时生效”政策,不必担心在投保生效前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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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保监会在通知中表示,交强险自实施以来,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保监会表示,这一通知就是为使机动车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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