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乘客投诉后不问是非,有权管谁就罚谁。出租车司机诉至法庭后,客运管撤销了先前的处罚,随后作出新的处罚,将罚款额提了5倍。司机再次起诉后,法院却支持客运管新作的处罚。
1.因拒绝撤诉,罚款提高5倍
2009年4月9日,陈海军驾出租车行至银川玉皇阁,因为在单行线道路上,不能按乘客要求左转弯。乘客赌气下车,并化名将陈海军投诉到客运管理处。4月15日,客运管以“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对陈海军罚款100元。陈海军申辩,执法人说:“是乘客要求对你罚款,我们也没办法。”
申辩无果,陈海军将客运管告上法庭。诉状递交后,执法人员曾通过该出租车的车主和出租车公司斡旋。请陈海军撤诉,并于4月27日发来撤销处罚的决定,再次要求陈海军撤诉。
但在“撤销决定”中,仍然写有“被乘客投诉经核实成立”的文字。陈海军拒绝撤诉。
5月18日,客运管又给陈海军送来了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这份处罚决的罚款提高到500元。
2.两诉、两审、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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