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难题论文《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41条明确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异地经营的违规行为不仅仅在车险范畴有愈演愈烈之态,在其他保险品种也有发展趋势,以下弊端已初步显现:
首先,损害消费者权益。从多起异地保单引发纠纷的案例分析,投保人在事故发生后往往出现主张权利的成本增大的情形,包括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通过诉讼方能得到理赔的比例相对较高。二则由于投保人更难获得外地保险公司的信息,容易购买到假保单,一旦购得假保单,权益无法得以有效保障。
其次,危及保险人利益。个别投保人钻空子,利用保险人在异地信息不通畅、勘查定损不方便,虚报险情骗保,扩大损失范围,导致保险公司的利益受损。
第三,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各地消费水平、汽车配件、修理服务价格、道路状况等存在差异,机动车出险概率、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因此同类保险各地价格不尽相同。机动车异地承保的现象如沐加以遏制,任其发展,可能会使高风险车辆在异地享受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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