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推行中,罚款抢在前
1.无“记录仪”被罚
司机张先生驾驶的是西藏号牌重型货车,路过山东A市和L市,分别于2008年3月5日和3月23日被那里交替罚款。罚款理由是他的车未安装行驶记录仪。
张先生说,上一次在西藏年检车辆,车管部门没有要求安装记录仪,而下一次年检时间还没到。他问交警凭哪条规定罚款,交替说是“国家新出的规定”。两地交警都以这个理由罚了他200元。
A市交警的处罚决定书上行为(处罚)代码很难辨认,处罚决定附页旁列的法规有三部,从这三部法规中,记者都没有找到可以对“未安装行驶记录仪”的处罚条款。
L市交警开出的处罚决定书行为(处罚)代码是“70260 ,该代码的字头647”代表山东省自定条目。
2.罚款太提前了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确实有重型载货汽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的规定。但在规定中特别写明:“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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