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强险在哪交
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办理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人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二)其他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
(三)个人购置的新车辆,纳税人应在车船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登记日期的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
2011年代收代缴车船税保险公司名单
保险公司名称服务电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51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12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9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29、66532288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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