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强险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北京交强险在哪交
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办理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人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二)其他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
(三)个人购置的新车辆,纳税人应在车船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登记日期的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
2011年代收代缴车船税保险公司名单
保险公司名称服务电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51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12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9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29、66532288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85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2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5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90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56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69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52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86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5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10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105667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6116666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519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105535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6995566、51660733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58515000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51336611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4008195598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8667788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828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