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强险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7-12 23:30:41    加入收藏

  北京交强险在哪交

  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办理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人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二)其他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

  (三)个人购置的新车辆,纳税人应在车船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登记日期的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

  2011年代收代缴车船税保险公司名单

  保险公司名称服务电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51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12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9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29、66532288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85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2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5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90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56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69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52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86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5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10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105667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6116666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9550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519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95105535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6995566、51660733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58515000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51336611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4008195598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8667788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008280018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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