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具有商业三责险的车辆,在保险期内可以不购买交强险。
交强险刚上一小时,投保的车辆便发生了车祸,致两人死亡。保险公司以保险行业惯例“保期从次日生效”为由拒绝理赔。近日,这起交强险合同纠纷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合同中的交强险出单即生效,保险公司应当在相应款额内理赔。
2008年6月18日,南阳市一货运公司在市区某财险公司为自己的几辆货车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当天下午3时左右,财险公司收取了货运公司的交强险保费,并给货运公司出具了收费收据和格式保单。当天下午4时许,货运公司投保的其中一辆货车由符某驾驶外出送货,当车行至二广高速公路南阳至襄樊段时被追尾,www。czjtls。com后车驾驶人陈某及乘坐人董某死亡。经南阳高速交警部门认定,符某负事故的次要责...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