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7日讯 记者张兰报道 继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后,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负责人今天又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的车船税具有涉及面广、税源流动性强的特点,且纳税人多为个人,征管难度较大,加之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又存在道路不熟悉、停车困难、花费时间长等种种不便,因而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代收代缴机动车的车船税,既可以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同时可以节约征纳双方的成本。
根据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根据相关规定,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
等条例规定免税的车辆以外,依法应在公安、交通、农业、军事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都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业内人士认为,将两者捆绑办理将缩减车主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同时降低双方...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