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越来越多的进入了千家万户,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经突破千万辆大关,围绕汽车所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更多人的关注。近期关于驾照过期,交强险是否应该理赔的话题也为人们所争议,不同的法院也产生了不同的判决。
今年5月份,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以驾驶员王某的驾驶证已过期三个月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与此判决不同的是,去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类似的一起汽车保险索赔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发生事故时,驾驶员王某所持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不能认定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合格的驾驶员为由,判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笔者认为,驾驶证过期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1、从立法目的上,交强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