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是指车主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以预防可能造成损失的保险。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能超出保险价值。即价值10万元的车辆,保险金额不能超过10万元。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投保时,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5个档次: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关于第三者的赔偿数额,应由保险公司进行核定,保险人不能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
车辆损失险主要针对于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坏,第三者责任险是针对投保人使用保险车辆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这两种保险有严格的区别,但均不包括驾驶员本身的保险。为了能够得到完整的经济保障,应尽可能将两种险种一并投保。
机动车附加险
机动车附加险是在投保主要险种后的附带险种...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