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3、机动车来历凭证;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车除外);
8、机动车识别代号 (车架号)拓印膜;
9、代理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二、注册登记业务流程:
【登记审核岗】 审核凭证证明、确认车辆、登录车辆信息→【牌证管理岗】选号、发牌、制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业务领导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 。
三、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
四、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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