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获悉,为了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加强对机动车辆信息的管理,推动机动车辆保险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保障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决定在深圳市试点推行智能保险证。从10月23日开始,深圳市将统一推行使用机动车辆保险证。这是。
机动车辆保险证是保险人在承保机动车辆保险时,依据保险单等单证所列内容出具的,用于证明被保险人已投保相关机动车辆保险险别的凭证。分为智能保险证(采用IC卡制作)和普通保险证(采用纸张印制)两种。
根据中国保监会9月11日颁发的《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证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各财产保险公司,从10月23日起,新承保或续保汽车保险时,应向被保险人出具智能保险证;原已承保汽车时所签发的普通保险证,在其保险责任期限内继续有效,不换发智能保险证。新承保或续保拖拉机或摩托车时,应出具普通保险证,并且加盖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后生效。保险证由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签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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