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北京举行。根据调整方案,基础费率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而一直困扰车主的“无责方给有责方赔偿”的尴尬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不少听证代表建议取消财产无责赔付。
[调整方案]
42个车型的16个费率下调
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调整方案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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