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将
在实施一年之后根据保险公司的赔付情况,对现行保费费率作出调整。有律师认为:车友有权向保监会提出听证申请,且保监会也应当举行听证。
根据普华永道咨询公司出具的交强险首年财务汇总报告,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交强险业务共承保各类机动车5755万辆,承保率约38%,保费收入合计507亿元,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已经终止保险责任的保费227亿元,
尚未终止保险责任的保费280亿元。交强险首年赔款支出合计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合计141亿元,投资收益合计14亿元。前述数据显示,按国内会计准则核算交强险首年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由于在交强险制度实施第一年各家保险公司成本投入较大,以及按国内会计准则保单取得成本须在当期摊销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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