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10月28日,我通过电话投保购买了一份商业险、一份交强险。当时保险公司派遣业务员上门收取费用,划费成功便接到到保险公司发来的短信,其内容告知保单已经生效,并附有保单号(交强险)。当时业务员不能出保单。两份保单是将近一个月后快递过来的。我当时只核对了保险项目及金额。后保单不知放在何处。
今年9月14日,该保险公司负责续保的业务员打来电话,问询我是否续保。此时,对方才告知我两份保单的日期不同。交强险脱保了一个了。也就是,商业险10月28日到期,交强险11月28日到期。保险公司承认是他们的过错造成现在的两个险种不同步的结果。
我要求保险公司将两个险种做成同步。他们的答复是:你有什么损失吗?按照现在的日期继续续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非强调要两个险种同步的话,将商业险脱保一个月就可以了。
目前,已经交涉两次,保险公司没有丝毫认错的表示,并且认为这根本不算事。他们的错误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上路一个月,得知后弄得我心里很别扭。
请问,交强险滞后商业险一个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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