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配电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阳分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将其一辆牌号为豫R-06935的2000型桑塔纳轿车投保。投保的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阳分公司依据保单约定的费率收取了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配电公司3个险种的保险费。
其中涉及附加险中的全车盗抢的保险金额为15万元人民币。该保单的明示告知栏内印制了4项内容:1.收到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即通知本保险人采取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2.详细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务的部分。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本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共有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第十九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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