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驾驶轿车途经杭州滨江区风情大道与萧山区金城路交叉口时,不慎撞上了该路段立交桥施工的路面防护栏,结果车子前右大灯破裂、车轮挡板变形、前右车轮爆裂,所幸无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员出具的车辆保险定损单确定修理费为8万余元。
然而事隔数月,保险公司迟迟不肯支付这笔费用。“他没有向我们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的性质、原因不能明确,事故责任无法区分,我们无法给予赔偿。”
原来,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前王先生可能喝过酒,因此交警在现场要求进行酒精检查时,遭到了他的拒绝,并表示损失自负,不要交警处理。“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他的损失也不应要求我们保险公司来承担。”
王先生不服,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点评:责任认定书不可少,快速理赔中心挺便捷
现实生活中,发生一些小擦碰事故时,很多车主图方便选择“私了”,但他们在事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会遇到麻烦,就因为少了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事故发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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