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从今年2月1日起,车主为车辆缴纳的交强险保费,将与饮酒驾驶这一严重违法行为相挂钩。交巡警每记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保费将上浮15%;每记录一次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保费上浮30%,每辆车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上浮保费“只认车、不认人”
据了解,这项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执行,意味着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法律制裁外,还将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
需要注意的是,与交强险保费挂钩的不是驾驶员,而是车辆。也就是说,如果车主将自己的车借给他人时发生酒后驾驶,上浮保费将由车主自己买单。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浮保费“只认车、不认人”的规定,将进一步强化车主对自己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
因酒驾上浮不超过60%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酒后驾驶包括饮酒驾驶(15毫克/100毫升)和醉酒驾驶(80毫克/100毫升)两种情形,因此分别作了不同规定。饮酒驾驶交强险保费上浮15%;醉酒驾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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