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7月1日)开始,部分车主续保交强险时,将可享受保费最高下浮30%的优惠,不过前提是在过去驾车的三年内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这些私家车主每年只需要缴纳665元的交强险保险费。
交强险保费的浮动制度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行,目前每年有85%投保交强险的汽车车主费率下浮。据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中,今年7月后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30%的费率下浮。根据人保财险出具的精算报告,由于今年保费可以下浮至最高的30%,预计2009年费率水平将在2008年基础上下降4.9%。
根据2007年的《暂行办法》,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3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20%;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不浮动。
而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30%。不过,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论次数多少,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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